江苏省电动车新规2020讲解:七月一日起编码处罚要求一览

  此前,江苏公安厅下达通告,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提升了新的公路交通安全性违纪行为编码,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开启。

  1、编码7014:以蒙骗等不正当性方式获得电动车备案的,处罚200元,收交车牌;

  2、编码7043:安全驾驶没经备案的电动车上路面行车的,处罚50元;

  3、编码7044: 安全驾驶电动车为依照要求在特定部位悬架、有意挡住、破损车牌上路面行车的,处罚50元;

  4、编码70451: 已领取临时性信息内容牌的两轮电瓶车过多满期后仍上路面行车的,处罚200元;

  5、编码70452:不符电动车强制国家行业标准且未领取临时性信息内容牌的电动两轮车上路面行车的,处罚200元;   

  6、编码70461:应用仿冒、伪造的车牌,或是应用别的电动车的车牌的(初次惩罚的),处罚200元,扣留车辆,收交车牌;

  7、编码70462:应用仿冒、伪造电动车车牌,或是应用别的电动车的车牌的,处罚五百元,扣留车辆,收交车牌;

  8、编码7047:交易、仿冒、伪造电动车车牌的,处罚500~一千元,收交车牌;

  9、编码70481:安全驾驶超出使用年限的电动车上路面行车的,处罚200元,收交车牌;

  10、编码70482:安全驾驶组装、改裝、改装的电动车上路面行车的,处罚200元,扣留车辆,改装、改裝的勒令恢复正常,收交组装的电动车;

  11、编码70491:电动车乘驾工作人员未依照要求配戴安全帽的(初次惩罚的),处罚二十元;

  12、编码70492:电动车乘驾工作人员未依照要求配戴安全帽的,处罚50元;

  13、编码7077: 电动车有交通出行技术性监控系统纪录的公路交通安全性违纪行为,经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通告后贷款逾期不接纳解决,依然上路面行车,被发觉后拒不接受解决的,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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