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翔家办·恒乐汇吴飞:“家企不区分”风险性极大

可能大家都听过真功夫餐饮,很多小伙伴在日常生活中乃至去店里吃了。这个公司最开始仅仅东莞市107国道边的一家小快餐厅,之后发展成我国规模最大,发展趋势最快的中式快餐加盟公司。但同时它又是一家最典型的家族式企业,由一个家族两个家庭开创。

真工夫创业时三个控股股东是一对夫妻蔡达标、潘敏峰和妻弟潘宇海,开创后的股权比例设计原理是保障公平公正,因此双方分别拥有公司50%的股权。当大家都是一家人时,一半对一半的股权,的确展现了一种公平公正和真情。但当家庭破裂,再也不是一家人的情况下,没了感情的维持,这种公司股权结构也为纠纷案件埋下了伏笔。

2006年,蔡达标与潘敏峰离异,这使得蔡达标与潘宇海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改变。在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中,潘敏峰用自己持有真工夫25%股份交换了2个孩子抚养权。但随后,潘敏峰控告蔡达标重婚罪,规定取回25%股份。从而真工夫陷入无休止的争议,并因此发展到谁都不能良好控制控股股东对公司管理权限的角逐。

真工夫的股权结构设计促使争议彼此产生僵持不下的态势,分歧完全公开透明后,蔡达标等高管人员被举报渎职犯罪,造成公安部门干预。2013年,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审判蔡达标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抽资注册资金罪,判其刑期14年。

这个案例最终无休止的企业管理权限角逐,被堪称是所有权结构不科学所导致的。当离异促使本来一家人变为不是一家人时,家庭矛盾不但牵涉到资产的分割,还会延伸至企业控制权的角逐。不合理股权分配进一步放大了家中的内部斗争,直到同归于尽。

但各种问题还不足以引起到最致命性的法律纠纷,造成蔡达标最终绳之以法风险始于“家企不区分”,其实就是祖业和企业的混在一起。

类似蔡达标那样犯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的举动在中国民营企业家里很普遍,原因是创业者根深蒂固的念头:毕竟是一个我掌控的家族式企业,公司就是我的,公司的钱爱如何使用就怎么用——这就造成企业与个人资产混在一起风险

听后这篇故事,我们一起来总结一下企业与个人资产混在一起的几种常见方法

01企业资金随意生产调度

第一种状况就是我们这个案例中提到的企业资金随意生产调度,滥用职权随便处理公司财产。许多企业家觉得控投了公司,个人钱和企业的钱不用做法律上的防护。普遍状况例如:企业管理者家中必须购物,例如买一辆车用企业的钱付,立即开税票费用报销,或者其他地方需要用到钱直接让财务出纳从公司账上的钱转出去,公司变为家中生活支出的银行。甚至还有创业者选用虚构的交易合同,的钱打进自身另一个掌控的关联企业,再通过这关联企业的钱TX出去。

这种滥用职权随便处理公司财产的举动必须负一定的刑事处罚,责任人可能涉及到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要求:企业、公司或者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假如利用职务上便捷,非法侵占罪本公司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留;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刑期,能够处以收走。

我觉得做为企业控制人,如果实在必须从公司获取资产,完全可以通过合理合法、合规的方法避开这种刑事案件风险性。一个公司股东也罢,一个实际经营人也罢,从公司合理合法取款,除开薪资和年底分红,创业者还能够开股东大会,通过一个决定对自身开展奖赏,补税后也就成了合理合法收入。可是,许多企业管理者发生问题的根源取决于没有这个观念

02个人帐户和公司账户混为一体

第二种状况我们称之为个人帐户和公司账户混为一体,包含个人帐户扣除公司来往和免费为企业“静脉注射”。个人帐户和公司账户混为一体,不但可能引发民事法律关系风险性,更严重的很有可能会诱发刑事法律风险性。

最先,用个人帐户来扣除企业理应收取的账款,有躲避税款的嫌疑。

举一个例子,某企业管理者从业店铺出租买卖,每月都是有相对稳定的租金收入。为了能少开税票不交税,企业管理者让一部分不用发票的商家将房租立即打进女儿的本人银行帐号中,两年累积下来,账号共收租金过一定。其故之后女儿女婿闹离婚起诉至人民法院,姑爷宣称老婆名下有一定储蓄是夫妻共有财产,果断规定切分,而闺女表明那是父亲企业的钱,不是自己的收益。如此一来,爸爸使用闺女账号扣除公司来往运营款的举动被曝光,就要面临偷漏税的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把企业借款用以本人及家庭生活开支,企业债务会转嫁到个体头顶,造成公司股东自已的资产为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03创业者财产免费资金投入企业运营

第三种情况是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敏时,创业者将财产免费投入到了企业运营中来,使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假如企业运营出问题,个人财产有可能被用以优先选择还款职工工资和银行贷款。

产生这样的事情是由于当公司在股权融资时,通常会让公司股东本人乃至其家中担负无尽连带保证责任。家族式企业在发展中的都存在着资金问题,因此,公司在向银行或者风投基金股权融资时,会被要求由公司股东本人或是个人财产担负连带保证责任。如公司最后乏力偿还欠款,债务人主张权利时,也会把做为担保人的股东或是股东的家庭主要成员做为共同被告,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东本人或是个人财产担负还款义务。

总的来说,家企混在一起的风险就在于:假如“家企不区分”的企业存有经济纠纷,极有可能被法院评定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会裁定创业者对公司债权债务无限责任。假如涉及到随便处理公司资产甚至有可能组成违法犯罪,例如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罪。

综上所述,企业家一定要牢固树立财产和公司财产独立法律观念,才能确保预防这种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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