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平湖氢燃料电池产业链新政策措施:具体内容是啥?
《平湖市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实施意见》政策措施
一、制订情况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改办产业链〔2019〕375号)、《嘉兴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嘉改办〔2020〕3号)等指示精神,紧抓氢燃料电池产业链进到社会化零界点和我区轿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链迅速发展趋势的战略机会,立足于我区工业生产副产氢充裕优点、进一步推动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和示范性运用、拓宽全产业链条、加速因素聚集、构建产业生态,在项目前期基本上,市发改局带头拟定了该《实施意见》。
二、制订根据
本实施方案依据《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改办产业链〔2019〕375号)、《嘉兴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嘉改办〔2020〕3号)等文档制订。
三、具体内容
《实施意见》由四个一部分构成:1.加速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的引入和培养;2.加速氢燃料电池技术革新推动脚步;3.加速氢燃料电池产业链运用示范性和营销推广;4.增加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帮扶幅度。
在其中,第一部分“加速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的引入和培养”关键包含引入培养龙头企业公司、稳步发展产业链特点优点和促进产业链经贸合作;第二一部分“加速氢燃料电池技术革新推动脚步”关键包含推动氢燃料电池公司技术革新、基本建设氢燃料电池产业链自主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和引育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第三一部分“加速氢燃料电池产业链运用示范性和营销推广”关键包含积极推进氢能源汽车合理布局基本建设、积极推进示范性运用路线落地式和大力发展燃料电池货运车示范性运用;第四一部分“增加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帮扶幅度”关键包含增加金融业帮扶幅度、综合氢燃料电池全产业链新项目政策扶持和颁布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应用推广配套设施现行政策。
四、讲解行政机关
讲解行政机关:嘉兴平湖发展趋势和改革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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