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金融危机已不实行20种产品终止增值税免税要求 详细名册一览
据财政部官网信息,国家财政部、中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8月5日协同公布《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下称“公示”)称,自公示生效日,已不实行电视、监控摄像头、摄录机等20种产品终止增值税免税要求。
公示称,经国务院办公厅愿意,自公示生效日,已不实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中有关20种产品“不管一切交易方式、一切地域、公司、企业和本人進口,一律终止增值税免税”的要求。
20种产品包含电视、监控摄像头、摄录机、放像机、专业音响设备、空调机、家用冰箱和电冰柜、全自动洗衣机、数码相机、打印机、程控交换机网络交换机、微型机及外接设备、话机、无线网络寻呼系统软件、打印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俱、照明灯具、餐料(指调味料、肉禽蛋菜、海产品、新鲜水果、饮品、酒、奶制品)。
自公示生效日,现行标准有关现行政策要求与本公示內容不符合的,该本公示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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