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股票《生意特别规则》对科创板生意准则作出的差异化组织首要包含哪些方面?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生意特别规则》对科创板生意准则作出的差异化组织首要包含哪些方面?据悉,首要包含下列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引进投资者恰当性准则。要求个人投资者参加科创板股票生意,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财物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加证券生意满24个月。未满意恰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经过购买公募基金等方法参加科创板。
二是恰当放宽涨跌幅限制。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生意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是引进盘后固定价格生意。盘后固定价格生意指在竞价生意完毕后,投资者经过收盘定价托付,依照收盘价生意股票的生意方法。
四是优化融券生意机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生意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挑选规范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
五是调整和优化微观机制组织。包含调整单笔申报数量要求,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关于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规则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加;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六是加强生意行为监督。为防止大单对股票二级商场生意次序形成较大冲击,确立了审慎生意和分散化生意准则;强化了会员对客户反常生意行为的办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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